为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回龙镇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按照市、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3月24日上午,镇人民政府积极召开了林改工作会。全体村三职干部、村小组组长和镇政府全体脱产干部参加了会议。镇分管领导就林改的目的意义、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等方面做了细致的阐述。其中重点就保障我镇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提出了五项保障措施。
第一,加大执法力度。要依法严厉查处借林改之机乱砍滥发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坚持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坚持林木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加工制度。同时,建立健全信访举报、检查监督、案件查处等各项工作制度,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
第二,积极化解山林权属矛盾纠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依法的原则,积极化解和处理林改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为确权发证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第三,集体山林确权发证达不到100%的村组,暂不安排林木采伐指标。
第四,加强对林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县政府林改办直接指导,镇政府直接引导,村组具体操作和实施,各办、所、中心搞好服务。镇成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按“一事一议”原则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力做好本村、组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
第五,本次林改涉及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按“一事一议”的原则,落实林改形式,不搞“一刀切”。保证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程序、方法、内容、结果四公开;要取信于民,严禁暗箱操作,以权谋私。凡违规操作的要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