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小肠精深加工肝素钠原料粗品(非医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对猪小肠精深加工肝素钠原料粗品(非医用)项目进行第一次公示,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猪小肠精深加工肝素钠原料粗品(非医用)项目
建设单位:重庆博之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重庆市梁平区梁平工业园区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占地面积13300平方米,采购猪小肠,加工肠衣提取肝素钠粗品原料(非医用)、肠膜蛋白、肠卷、干制肠衣。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博之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方式:15825958001
邮 箱:164673286@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评价机构名称:重庆学正环境污染治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嘉德中心2号
联系人:栾工
电话:18696562100
邮箱:34485879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下载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公众意见表具体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电话、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说明:请公众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附件:公参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