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气田长兴组气藏开发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兴隆气田长兴组气藏开发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A+未知 2021-05-21 11:03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采气一厂
兴隆气田长兴组气藏开发项目变更(兴隆1-1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
第二次公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采气一厂于2021年5月委托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兴隆气田长兴组气藏开发项目变更(兴隆1-1井)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现对兴隆气田长兴组气藏开发项目变更(兴隆1-1井)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兴隆气田长兴组气藏开发项目变更(兴隆1-1井);
建设地点:梁平区福禄镇、柏家镇;
项目投资:63648.94万;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主要涉及兴隆1-1、兴隆1-2井集气站、净化站、柏家清管计量站、倒班公寓、回注站等,天然气产量约30万立方/天,接入川气柏家阀室,作为川气管道的补充气量。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项目建设的公众。
主要事项: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的意见;对与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
征求意见形式:公众可自行下载及查阅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电子版,或持有效证件向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申请查阅报告书纸质版。通过发送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cR68SeDIOmITEfZU-KUpA  提取码:6qcz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wZBCJsycbk-o9B6FuqiLQ   提取码:p9qf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采气一厂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18996517778
联系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建南镇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经纬大道784号
联 系 人:芶先生
联系电话:023-68725603
传真:023- 68725084
电子邮箱:251760757@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注意事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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