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2日上午11时许,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执法人员在五桥收费站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助残代步车欲从ETC车道上高速,因未安装ETC无法通过高速,被执法人员拦下。

经检查,该车驾驶人是一名持4级残疾证的残疾人,该车保险上定性为非机动车,不具备上高速的条件。车上另有两名乘客,声称为驾驶人员的朋友,欲搭乘该车去赶场(地名)游玩。随后,执法人员对驾驶人员这种对乘客不负责任的驾驶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考虑男子认错态度诚恳,且未造成后果,出于人性化考虑,执法人员将助残代步车进行了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