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库”开服装厂5年 业主的车没处停

小区“车库”开服装厂5年 业主的车没处停

A+重庆时报 2013-12-18 09:41

最近,家住渝北区五星路北景花园的部分业主对于小区“车库”被另做他用很有意见。他们说,“车库”被开发商卖给了一家服装厂,业主的车没处停,而且有消防隐患。

业主刘女士(化名)说,小区的“车库”被用作服装厂已经有好几年了,业主一直有意见,现在大家只能把车停在小区的空地上。“小区有8栋,200多户人,这些空地根本满足不了小区停车需要。”刘女士说,2008年买车后,曾在“车库”里停过车,但没过多久就不让停了,那里被租给了服装厂。

昨天下午1点多,记者在小区看到,服装厂占据了3栋楼下大部分面积,里面有几十台服装生产加工机器,不少工人都正在工作。

物管的一位工作人员说,“2年前接手时服装厂就已经在这里了,那一层都属于开发商所有,具体的我们也不清楚。”

服装厂的工作人员表示,开发商已将这里卖给了别人,老板从房东手里租来了这个厂房,已经5年多。

随后我们找到房东徐女士。她说,北景花园负一层的几处房产都是开发商给她的还建门面,“我原来的门面就在街面上,拆迁后才还到这里。当时购买时就是商用房,并不是车库。”她出示了房产证,上面写着,服装厂所使用是北景花园3幢负一层一号,套内面积为564.5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

然而,记者在房产证后面的平面图上看到,该房产“土地坐落”为“渝北区双龙湖街道五星路182号北景花园3幢车1”,图纸上也有“车3”“车4”的标注。徐女士表示,她也不清楚这个标注的意思,但她肯定,“这里是商用楼,不是车库。”

渝北区双龙湖街道五星路社区居委会陈主任表示,他们已将问题反映到街道城管科和安监办。负责这个社区消防安全的工作人员表示,每月都会按时检查更换消防设施,门面里均备有灭火器等设备。

渝北区规划局表示,如果北景花园负一层用地最早就被规划为商铺,那么在不影响群众正常生活的情况下,服装厂等门市就不存在问题。但如果规划的是停车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商铺就侵犯了小区业主们的权利,相关职能部门会依法进行整改。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要到市规划局调出当年北景花园的规划档案才能确定,这里的规划究竟是不是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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